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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名:薛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622 **************
邮箱:196* @*****
电话:181 ******
通讯地址:河北省 ************
咨询:现本人因科研需要,需要全国行政区划边界图和地级市卫星影像图进行科研论文的写作,但是根据现有规定,上述地图需要经过审图流程,因我本人使用的数据源无法保证符合国家规定,不知道贵单位能否提供全国行政区划边界图和地级市卫星影像图以供科研使用?
回复:您好!可以访问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所需的地理信息数据情况(https://www.webmap.cn) ,并按照网站指引获取相关数据。采用相关数据编制的地图,如向社会公开,应按照地图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地理信息管理司)
网名:薛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622 **************
邮箱:196* @*****
电话:181 ******
通讯地址:河北省 ************
咨询:现本人因科研需要,需要全国行政区划边界图和地级市卫星影像图进行科研论文的写作,但是根据现有规定,上述地图需要经过审图流程,因我本人使用的数据源无法保证符合国家规定,不知道贵单位能否提供全国行政区划边界图和地级市卫星影像图以供科研使用?
回复:您好!可以访问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所需的地理信息数据情况(https://www.webmap.cn) ,并按照网站指引获取相关数据。采用相关数据编制的地图,如向社会公开,应按照地图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地理信息管理司)2025-06-20 1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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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名:张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420 **************
邮箱:475* @*****
电话:136 ******
通讯地址:湖北省 ************
咨询:《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在界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中所述“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请问这里的“建设项目”指的是哪些项目?建学校属于该通知所述的建设项目吗?
回复:您好!2021年11月,我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界定了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
经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学校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符合临时用地范围的,可以依法依规使用临时用地。
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
网名:张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420 **************
邮箱:475* @*****
电话:136 ******
通讯地址:湖北省 ************
咨询:《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在界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中所述“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请问这里的“建设项目”指的是哪些项目?建学校属于该通知所述的建设项目吗?
回复:您好!2021年11月,我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界定了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
经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学校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符合临时用地范围的,可以依法依规使用临时用地。
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2025-06-03 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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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名:檀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130 **************
邮箱:512* @*****
电话:156 ******
通讯地址:北京市 ************
咨询:城市城区范围成果矢量数据是否已公开,是否可以下载该数据集
回复:您好!可通过访问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https://www.webmap.cn)查询获取你所需要的矢量数据。(地理信息管理司)
网名:檀 先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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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城市城区范围成果矢量数据是否已公开,是否可以下载该数据集
回复:您好!可通过访问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https://www.webmap.cn)查询获取你所需要的矢量数据。(地理信息管理司)2025-06-03 11:35:12